在公交车上撞出了水 (在公交车上撞出了水泡)

今天,我们将为大家介绍在公交车上撞出了水的相关知识,同时也会涉及到在公交车上撞出了水泡的相关内容。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对你有所帮助。记得收藏本站,以便随时查看!

请问,因为公交车上有水,而在公交车上跌倒,导致骨折,若走法律程序,责任...

1、这种情况属于单方事故在公交车上撞出了水,单方事故,同样也是交通事故。公交车对车内人员都买了保险在公交车上撞出了水的,建议在公交车上撞出了水你走程序,要求公交公司赔偿。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是: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必要的营养费。

2、马路上污水没有及时处理,导致骑电动车摔倒骨折,你应该找公路局打官司,要求赔偿你的医药费和其在公交车上撞出了水他损失。

3、当然可以索赔。这属于意外事件,也就是双方都无过错。民法通则规定,双方都无过错责任的时候,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。

4、适用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予以确定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,不得让与或者继承。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,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。

5、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,需要指导;社会交往贫乏。这些属于五级伤残。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,但能部分代偿,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;社会交往狭窄。属于六级伤残。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;社会交往能力降低。属于七级伤残。

6、对于无法确认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,可以采取“同等责任”的方式来处理。这意味着双方都承担责任,赔偿比例可以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。

在公交站台等车被路过车辆溅了一身水,可以索赔吗?

1、态度强硬的朋友,甚至可以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。不过索赔最好是在合理范围内,毕竟只是被车溅一身水,除非自身真的有严重损失,否则索赔金额过高也会让交警调解很难进行。

2、平常也会在雨天走路的时候被车子溅到水,当时只是会觉得气愤,但是没有想到索赔。也许可以要求索赔,但是在道德的一些基准之上,这个事情是很难达成的,而且车子在行驶的过程中你去拦他也是有困难的。

3、开车溅人一身水需要赔钱,如果给被侵权人造成了相应的财物损失的话,一定是要赔偿的。我们可以想到的损失可能包括衣服、鞋子、比较重要的文件等。如果这些东西有相应的价值的话,是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获得相应的赔偿。

贵州一辆大巴车冲进水库是怎么回事?

另据安顺市委宣传部消息,经核实,发生事故的车辆是当地的2路公交车,确定有高考学生在车内。2路公交车属于安顺市内公交车,该公交路线途经“市三中”、“五中”、“九中”等站点,“虹山湖”站处于公交线路中部。

贵州一辆载有学生的公交车冲进水库,这是突发事件!今天中午12时左右,贵州安顺一辆载有学生的巴士撞坏道路护栏,冲进虹山水库。当地救援人员正全力抢救,伤亡情况尚不明确。

贵州安顺公交坠湖事件,不是抢夺方向盘导致的,而是另有隐情。到底怎么回事,咱们一起往下看。近日,贵州安顺市一公交汽车,在行驶至某水库大坝时,突然转向加速,之后横穿到了对向车道,并将护栏撞毁,最后直冲进了水库当中。

今天被一辆花80路公交车溅了一身水,好生气,有积水和行人的地方,不减速...

我觉得消消气算了吧。这也不是什么大事,以后走路注意点就是了。如果非得投诉的话,就向公交公司反映一下就可以了。

感觉最理智的做法就是礼貌地提醒骑车人下次注意, 不要与他发生直面冲突。拍下车牌号,进行举报处理。平常也会在雨天走路的时候被车子溅到水,当时只是会觉得气愤,但是没有想到索赔。

从视频中可以看到,这位小姐姐在站台上等车。开过来一辆红色的驾车,水花四溅,小姐姐整个人都被水花给淹没了,溅起的水花有一人高。小姐姐估计是被溅了个透心凉,实在气不过,这才报警了。

下雨天,有位驾驶员因在积水路段没有减速行驶,导致积水溅到路人身上,这位驾驶员日前收到了罚单。【案 情】10月18日,行走在兰溪市区兰江大桥上的一名行人,被一辆小汽车超车溅起的脏水湿了一身。

公交车被蹭的流水了怎么办

1、如果以成事实,且没什么证据,只能自我调节,把这事当成一个教训。在平时,要学会自我保护,当能力不够时,要借助于外力。

2、个人觉得对于下雨天这样的恶劣天气,在路边行走、等车时,最好的方式还是自己多留个心眼,躲远一些,尽量不要站在那些水坑旁边。不论是私家车还是公交车,有时车速都很快,滋啦一下过去,水花四溅,难免遭殃。

3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,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贵州坠湖公交车司机还话着吗?

1、安顺公交车坠湖司机已经死亡。7月12日,据安顺发布官方微博消息,贵州安顺公安局发布贵州公交坠湖事件通报称,经调查走访,公交车司机张某钢常感家庭不幸福,生活不如意,有厌世情绪,酒后蓄意驾车冲进湖中,已在事故中身亡。

2、涉案人员张某钢,男,52岁,安顺市西秀区人,离异,案发时系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一车队驾驶员,已在案件中死亡。

3、坠湖公交车已打捞上岸,驾驶员无生命体征。已成立专案组开展事件调查,搜救工作仍在继续进行。

好了,本文到此结束,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,还望关注本站哦!

展开全文